问: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都有哪些?
答:
1.义务教育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类。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奠定共同基础;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拓展补充,兼顾差异。
2.国家课程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发、设置,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修习。国家课程设置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
3.地方课程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设置和审议审查,确定开发主体。
4.校本课程由学校组织开发,要立足学校办学传统和目标,发挥特色教育教学资源优势,以多种课程形态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校本课程原则上由学生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