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建造、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材料:
在规划区内建造、翻建: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笨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決书)
3.国有士地使用证(用地批文、拆江安置协议)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 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在规划区外建造、翻建:
1.缴存职上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建设用地批准书(福建省衣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集休士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4.本地衣村户籍证明
5. 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收时限:在规划区内建造、翻建,建设工程规划诈可证批准之日起一年之内;在规划区外建造、翻姓,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1年之内。
提取额度:不超过建房总造价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后的余领。根据多层住宅建安工程造价1200元/平方米的预算单价认定建房总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