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建造、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一览

地方特产2023-08-30 19:00:58无忧百科

莆田建造、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一览

  莆田建造、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材料:

在规划区内建造、翻建: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笨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決书)

  3.国有士地使用证(用地批文、拆江安置协议)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 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在规划区外建造、翻建:

  1.缴存职上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建设用地批准书(福建省衣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集休士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4.本地衣村户籍证明

  5. 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收时限:在规划区内建造、翻建,建设工程规划诈可证批准之日起一年之内;在规划区外建造、翻姓,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1年之内。

  提取额度:不超过建房总造价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后的余领。根据多层住宅建安工程造价1200元/平方米的预算单价认定建房总造价。

本文标签: 缴存  使用证  建设用地  区外  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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