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和专技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9月28日—10月4日)
本次招聘在西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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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报名(2023年10月5日—10月14日)
应聘人员需登陆西安工程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后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系统中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系统将于(10月14日18时)关闭(点击进入报名系统),并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 个人简历;
2. 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 学士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硕士提供本、硕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博士提供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 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党员证明、技能证书、获奖和荣誉证书、职称证书、学术成果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支撑材料。
应聘材料不完整者视为不合格,单个上传附件材料大小控制在5MB以内。
(三)资格审查(2023年10月下旬)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后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考核小组,结合岗位匹配度与相关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未通过者不予通知。本次招聘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不低于1:3,未达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
(四)考试(2023年11月)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要求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的原则确定并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资格条件、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应于公示结束30天内来校签订协议并办理入职手续。硕士及以下按照人事代理进行管理,博士纳入事业编制进行管理。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高校工作,思想政治素质高;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受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和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3. 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
2.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的相关学历、学位均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以《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管理和专技岗位需求计划表》为准。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二)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西安工程大学人事处相关招聘信息,并保证手机畅通,未能参加考试或考察的,视为放弃应聘。
(三)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方式:029-81369165
联系人:常老师 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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