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方式一:提供《湖南省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生育登记回执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并盖章)、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并盖章);其中符合难产的还需提供难产医学证明或住院医疗费用 医保结算单原件,符合终止妊娠的提供终止妊娠医学证明原件。 方式二:符合省本级生育津贴申请承诺制条件的可以直接提供《湖南省本级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待遇申领承诺书》。
所需材料:
湖南省本级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待遇申领承诺书
湖南省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株洲市民中心C2区医保服务专区2、3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