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购房分类补贴新政策,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可申领补贴:
为方便购房人申领补贴,针对购买商品住宅的开辟线上申领渠道,通过“浙里办—信义居—购房补贴申请”线上填写表格、提供资料,进行申请;购买二手住宅的,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交易区受理窗口,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申领手续,咨询电话:82318711。
购房补贴申领指南:点击进入
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2%给予补贴;
90—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0.8%给予补贴。
新出台的申领办法明确,享受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宅,需同时符合4个条件:
一、是购房人为自然人;
二、是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全域)范围内;
三、是直接向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商品住宅;
四、是在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
购房补贴政策不包括安置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享受购房补贴的二手住宅,需同时符合3个条件:
一、是购房人为自然人;
二、是市区范围内;
三、是在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