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育至少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按规定比例及规定上限方式申请租房提取的,规定比例从70%提高至100%,1800元规定上限不变。
提取额度:
符合上述条件:
申请人月缴存额应按实际计算可提额度,不超上限1800元
不符合上述条件:
申请人月缴存额﹤700元,按每月缴存额计算可提额度
申请人月缴存额×70%﹤700元,按700元计算可提额度
申请人月缴存额×70%≥700元,应按实际计算可提额度,不超上限1800元;
(1)可申请提取申请之日前12个月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申请当月不予计算,且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金额不计入可提额度。
(2)每次分别计算可提取区间的最大可提取额度,当次租房提取业务完成后,下一提取区间重新清零计算最大可提取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