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省统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仅限高三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按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要求执行。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可自主选择合格性考试科目。
各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未参加相关科目考试的,没有成绩。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具有我省户籍考生,已参加过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可持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申请认定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报名对象
1.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在校学生。2.高中阶段其他学校二、三年级在校学生。3.持有2021年及以前的初中毕(结)业证书的往届生和社会人员。4.持有高中毕(结)业证书的往届生。高一及以下年级的在校学生不允许报考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