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二热力供暖逾期缴费后果
1.按照《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热用户应在每年11月1日前交纳热费。
2.截止11月15日前未缴热费用户,我公司将对其限制供热,关闭供热阀门。自11月16日起每日将加收应交热费总额0.5‰的逾期费用。
3.因欠费或其它原因被关阀的用户,热用户在缴纳完所欠费用后重新申请开阀的,热力公司将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为用户开阀。
发票开具:
居民性质的用户,缴费后请在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热付通小程序上领取电子发票,也可在各收费网点窗口直接领取电子发票。商用性质的用户,缴费后请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大厅(山西晋联国际中心8层)办理领取电子或纸质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为供暖季(2023年11月1日—2024年3月31日前),逾期不予办理。咨询电话:6091699。
温馨提示:为节约时间,提高效率。建议热用户选择关注太原市二热力公众号手机自助缴费,如确有需要前往营业点办理变更信息,请错峰办理。谢谢配合!
》》》太原市第二热力供暖缴费通知(202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