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的相关规定,广州市基层就业补贴从2023年8月11日起停止实施。2023年8月11日前已符合条件的人员[合同开始日期需在2023年8月11日前(含2023年8月11日),社保缴费计算至8月(含补缴月数)],仍可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例如:小A同学2022年7月毕业,2023年3月13日到一家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了1年劳动合同,在2023年8月时已按规定缴纳了6个月社保,此时小A同学可以在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12日期间内提出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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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时,如何查询申领编号、申请进度、申请结果等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登录网办系统在“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查询”菜单中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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