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等六部门
关于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工作的通知
湘交运输〔2023〕11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及《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22〕11号)关于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有关要求,全面深化“公交优先就是人民优先”理念,进一步推动全省公交惠民、便捷和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是我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人口生育政策的重要抓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领导先后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加快推动,及时落实。各市州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各方力量支持,主动担当,全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组织实施
(一)迅速执行政策。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加快制定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实施方案,毫不动摇地执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8月20日前所有市州、县市区要出台具体方案,力争9月份学生开学前执行14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确保9月底前政策执行到位。
(二)明确免费范围。常规城市公交(不含定制公交、城际、城乡公交)、地铁执行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政策。同时也要确保老年人、退役军人等优待群体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政策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公交的财权、事权在城市人民政府,城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准确把握推进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整合交通运输、发改、财政、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力量,全力以赴推动政策落实;交通运输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财政、教育、卫健、国资等部门制定政策,做好相关情况测算、摸底、沟通衔接等工作,指导、督促公交企业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政策;发改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将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政策列入本地城市公交票价规定文件之中,并加强对本地实际执行情况的监督;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拟订相关财政补贴政策,及时拨付公交、地铁企业相关财政补贴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教育部门:以学校为单位,组织14岁以下学生办理公交卡,做好14岁以下学生相关信息与公交企业共享;卫健部门:指导各地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政策;国资委:指导、监督国有公交企业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政策。
(四)强化保障措施。一要抓好组织机构保障。各地应就落实工作成立当地党委政府牵头,交通运输为主,发改、财政、教育、卫健、国资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二要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各地应将必要的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有关资金向绩效评价结果好的公共交通企业倾斜。要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成本规制,在科学界定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范围基础上,对公共交通企业进行合理补偿补贴,有条件的城市要建立补偿补贴款预拨制度。三要强化措施保障。做好各项工作措施衔接,加强证件办理、平台对接、部门配合、应急预案、舆情应对等措施衔接。同时也要推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优先发展战略 进一步推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落实。
三、抓好督导考核
省将定期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将提请省委、省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对未制定实施方案、未认真落实的市州、县市区将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省将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纳入省对市州真抓实干激励考核,各市州也要制定明确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督促落实。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要大力宣传14岁以下儿童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政策,让更多的群众知晓,积极做好舆论引导,避免出现负面舆情。同时,要将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与即将开展的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优先出行宣传周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实效,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