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人员中符合“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限定支付范围的患者
所需材料:
湖南省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证明疾病及病情程度必需的相关医疗文书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株洲市民中心一楼C2区医保服务分区13、14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