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在东莞市买房有什么规定?
为进一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工作要求,加快构建东莞深度融湾新格局,支持更多港澳居民在莞享受同等待遇和发展机遇,现就落实“惠港16条”“惠澳15条”中“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获豁免所需的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措施通知如下:
港澳居民提供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即可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豁免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
新旧政策对比
9月1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港澳居民在我市购房相关资料要求的通知》其中指出,即日起,港澳居民提供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即可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豁免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
在此之前港澳居民如果想在东莞买房需要年满18周岁、在我市已领取居住证且个人名下在我市无住房的可在我市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