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方式一:
1.参保男职工的配偶符合法定生育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提供《湖南省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生育登记回执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并盖章)、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并盖章);
2.失业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提供《湖南省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生育登记回执(单位核对原件并盖章)、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并盖章)、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证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并盖章)。
方式二:符合省本级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请承诺制条件的可以直接提供《湖南省本级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待遇申领承诺书》。
所需材料
湖南省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湖南省政务政务服务大厅3楼医保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1-01~12-31)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