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考科目要求及类别
普通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进入各专业学习提出相应的选考科目要求。因专业培养目标不同,不同普通高校相同专业会有不同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教育部《指引》精神,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再选科目为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何2科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何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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