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无犯罪证明办理多久可以拿到?
能够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出具《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受理回执》
对于单位查询的,在受理后七日内将查询结果书面告知查询单位
对于个人查询的,在受理后三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人
因调查核实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出具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七日,同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需向其他司法机关核查的,核查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注:上述的三日、七日是指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政策依据:《浙江省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浙公通字〔202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