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个人申请养犬的: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固定住所;
4、犬只符合规定的种类和数量;
5、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单位申请养犬的:
1、用于重点仓储、施工场地、财务室的看护;
2、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犬只应当经过训练;
3、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和封闭条件;
4、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二、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1.南京公安公众号:主菜单“微服务”—治安管理—养犬登记申请。
2.金陵汪微公众号:主菜单“犬证办理”。进入办理入口后,需填写养犬人信息、犬只信息、上传有效免疫证明照片。
【线下办理】养犬人携带犬只、养犬人身份证、犬只免疫证到现居住地犬只办证点。该流程只适用于南京地区,其他地区请务必多向当地的犬管办部门咨询。
1.养犬人出示身份证由工作人员在养犬管理平台查看是否办理过犬证
2.养犬人填写个人养犬申请表
3.查看犬只免疫证明
4.给犬只拍照
结束后办证点开出回执单,等待工作人员通知后到办证点拿犬证。
三、办理地点
进入“南京公安”-在底部菜单“微警情”—“警务机构导航”—“派出所” 或 “警务服务站”,选择所需要查询的派出所或者警务站。
拓展阅读:
《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个人需要继续养犬的,应当持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携犬到居住地公安部门申请。
单位需要继续养犬的,市公安部门应当进行实地核查。
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安部门应当予以办理延续手续。
四、年审
南京犬证时限有规定,年审一年办一次。
《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办理延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