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沧州结婚不需要再回户籍地办理。
自2022年6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启动结婚登记“市内通办”
2022年8月1日起启动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市内通办”
2022年10月1日起全面启动婚姻登记“省内通办”。
市内通办”实施之后,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的,可以在本市范围内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
2022年10月1日起全面启动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省内通办”,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河北省居民的,可以选择省内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不在此次通办业务范围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是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暂不实行“市内通办”;
二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军人的,继续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三是婚姻登记当事人身份信息与原婚姻登记材料不一致的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登记证件时,仍需回原受理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