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返津落户有什么新政策?
户籍新政:
年满18周岁的人员,本人父母中有一人现户籍为我市家庭户的,可免予提交《天津市居住证》,不再查询确认超过6个月的居住登记证明,并免予提交并不再查询确认申报落户前6个月在我市连续正常缴纳社保的记录且同期外省市无缴纳社保记录,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对符合我市返籍回津落户政策,已经退休的人员,可免予提交《天津市居住证》,不再查询确认超过6个月的居住登记证明。
申办流程:
因上学、毕业分配、工作调动、投靠亲属等原因将户口迁到外省市落户的原天津市户籍人员,在津具有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已返回天津市居住,可以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户,逐级报分局审核后办理。
申办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4.房屋产权证明;
5.申请人户口由天津市迁出记录(能够通过公安机关内部查询的免予提交);
6.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7.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特殊情形:
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应当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并在天津市公安刑侦部门做DNA打拐比对。
政策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链接:https://www.tj.gov.cn/zmhd/hygqx/202309/t20230904_6395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