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资格描述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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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信息
2023年9月26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2023年9月29日-10月20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