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廉租房申请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为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乡镇非农业户籍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申请表中凡男年满22 周岁,女年满20 周岁都必须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的,提供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其中: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还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籍管理机关注销户口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以及证明与死者夫妻关系的材料。
(4)收入证明:享受城镇低保或惠民帮扶政策的,提供低保证明原件或年检合格的惠民帮扶证原件及复印件;未享受的,由工作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收入证明原件,收入证明须用统一格式。
(5)其他证明材料:残疾人、军烈属、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新就业职工、农民工等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出申请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额外准备:
(1)以下资料提供其中之一:
①在本市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②在本市中心城区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原件;
③在本市中心城区纳税证明原件;
④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仅作为本单位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之用”,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申请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申请情况汇总表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