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被认定为工伤
办理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老三井院内泊头市行政审批局三楼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共需约3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原件(盖章有效)
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申请表原件
注:所需材料请打电话确认,以电话确认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
0317-829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