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中,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孤儿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105办公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