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参保单位因新招用或调入职工等原因增加参保缴费人员,或因职工调出、解除劳动合同、退休、死亡、移居境外、参军、接受全日制教育等原因减少参保缴费人员时,应于上述情况发生的最近一个缴费月度,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异动手续。参保单位需填写《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情况表》,并提供人员增减相关证明材料料的复印件:
所需材料:
人员增减材料
《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情况表》
办理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市民中心一楼C1区111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