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答:可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半年提取一次。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I类账户);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④房屋租赁合同;
⑤租金交纳凭证。
备注: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共同提取额度不超至提取当月所交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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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2441200708158794C344201404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