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根据《贵州省医保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的通知》,从2023年10月1日起,统一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的报销比例,并且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鼓励参保群众门诊小病更多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调整后,大多数地区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20个百分点。
具体报销标准为:
参保人员在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90%;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