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群体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所在辖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线,市区内无私有住房。
2.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所在辖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线的85%,市区内无私有住房。
3.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在潍坊市区就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 (聘用) 合同,市区内无私有住房。
优先保障对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1.优抚对象。
2.城市特困人员家庭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市低保家庭:(1) 家庭成员全部大于60周岁的纯老年家庭; (2) 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个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家庭。
4.城市低收入中的重度残疾 (一级、二级)、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5.第3条以外的城市低保家庭。
6.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7.消防救援人员。
8.对社会发展有杰出贡献的住房困难群体:
(1) 市级及以上劳模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2)部队获得二等功及以上人员。
注意:优先保障群体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二、办理流程
1.市区户口:申请人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填写表格,提报相关材料。审查程序为:社区居委会-街办-区住房保障、民政部门-提报申请名单至市住房保障部门,配租结果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公示
2.非市区户口: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表格,提报相关材料。审查程序为: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内部流转审查提报申请名单至市住房保障部门,配租结果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