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类专业统考
⑴舞蹈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舞蹈基本功(总分120分,其中身体条件测试50分、技术技巧测试7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三个科目。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舞蹈表演与编导等专业。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专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文件精神,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舞蹈类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省级其他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衡水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可点击进入),按照提示要求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舞蹈类专业统考。缴费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不予退费。
②上传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下载《准考证》
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已缴费考生登录衡水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可点击进入),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下载打印《准考证》。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锁定不得更换。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考生自2024年1月10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衡水学院西校区(衡水市前进大街与和平西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西)。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④衡水学院咨询电话:0318-6016287(咨询考务问题),0318-6016569(咨询缴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