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地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对象:指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
二、通行权限:符合条件的中型厢式货车享受“免申即享”便利政策,即在我市黄县大道全路段,以及黄县大道以南,南山路(含)以西,威龙大道以东,S304以北区域内,通行不需要申报办理通行码(证)。上述区域内长安路、永丰路、港城大道、昌明街禁止通行。
三、通行时限:交通高峰期7:00-8:30,11:00-14:00,17:00-19:30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