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分类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江府 [2016] 6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的通知》(江府[2019]1号),特制定《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分类》(以下简称《目录》)。高层次人才分为顶尖人才、一级人才、二级人才、三级人才。
一、顶尖人才
(一)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包括诺贝尔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拉斯克奖、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金质、银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等。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三)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 member 或 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
(四)全球自然指数 (Nature Index)最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的校长(院长、所长)、副校长(副院长、副所长)
(五)近5年世界500 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
(六)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特等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千 人 计 划”顶尖人才;国家“万 人 计 划”杰出人才
(七)香港科学院院士
(八) 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一级人才
(一)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第二至五名完成人,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第二至五名完成人,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奖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千 人 计 划”(除顶尖人才)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 除杰出人才)入选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医大师;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
(三)近 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并完成该基金所资助课题研究,且取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结题通知
(四)近5年,在Nature,Science 或 Cell上以第一作者或忌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
(五)获得“中华技能大”IF 设计金奖、红点之星和红点至尊奖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的高技能人才。
(六)全球综合排名前 100 名的世界知名大学终身教授
(七)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长江学者成就奖;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 3 名完成人:
3.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4.中国专利金奖完成人:
5.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6.南粤功勋奖、南粤突出贡献奖和南粤创新奖的团队带头人或个人;
7.“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 (南粤百杰”入选者
(八)近5 年,具有以下岗位经历之一者:
1.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组组长、副组长;
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领域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
4.“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工程师重大专项项目技术负责人,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6.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8,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者(须为学术带头人 );
9.国家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
10.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典委员;
11.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2.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3.近5年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 ); 近 5年世界500 强总部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每个单位限申报 3人)
14.独角普企业创始人(每个单位限申报 3人)
(九)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科研团队的带头人和领军人才,“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
(十)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一级人才。
三、二级人才
(一)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讲座教授;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科研团队的核心成员、“广东特支计划”( 除杰出人才)入选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广东省“扬帆计划”的“引进紧缺拔尖人才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入选者
(二)近5年,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者:
1.全国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2.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
3.“特级教师”称号获得者
(三)近 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 2 名专利发明人(设计人);
2.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带头人;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人选;
4.省级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
5.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
6.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一、二等奖的团队主要负责人
(四)近 5年,具有以下岗位经历之一者: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罹猜炳宝 笔成鬼专项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2.“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课题组组长、副组长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联合基金”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总负责人 (不含子项目),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除重大项目外)负责人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第二作者;
8.“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9.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前 2名,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前 2名;
10.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前 2 名;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前 2名;
11.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1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3.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4.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 1负责人(目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
15.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含筹建1年以上的项目,每项仅可申报1人);
16.世界 500 强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中国 500 强企业总部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单位限申报 3人)
(五)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 9市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六)博士后、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七)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二级人才。
四、三级人才
(一)近 5年,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者:
获得“南粤技术能手奖”、“广东省技术能手””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二)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的团队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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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第 1名发明人或设计
3.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省(自治市、直辖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4.入选“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杰青 )”,省专利奖优秀奖第1 完成人( 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
(三)近5年,具有以下岗位经历之一者:
1.“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课题组子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2“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课题组子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分课题前 2 位副组长,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7.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8.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 3名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9.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0.近5年世界500 强企业或中国 500 强企业总部的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与之级别相当的专业技术人员,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部门或工艺设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单位限申报 3 人)。
(四)入选江门市科技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和前 3 名核心成员江门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六)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三级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