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标准: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
从9月1日起,海盐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0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35元.
据了解,截至8月,海盐共有低保家庭1302户1793人,低边家庭304户847人、特困供养家庭114户114人,今年已累计发放保障金1373余万元。
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群众,可以凭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或者“浙里办”APP“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中申请低保等各项救助。
申请流程:
第一步: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在“浙里办”搜索“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进入在线办理。
第二步:选择所在行政区划,进入办事。
第三步:选择办理模式,情形选择。
第四步:根据要求,在线填表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