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标准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2012年1月1日起,奖励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自2021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700元。自2021年1月1日起,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900元。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城镇老年居民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扶助金标准为每人3200元。
温馨提示
这个很重要!!
请符合条件对象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