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教师资格面试材料审核集体户口首页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吗?
需要在集体户首页复印件上加盖集体户单位公章,并写明为“教师资格考试”专用。
递交材料要求:
户籍在中山市的社会人员
①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含户口簿首页和个人信息页);
③毕业证书;
④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教育部学信网实名注册下载https://www.chsi.com.cn)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认证http://zwfw.cscse.edu.cn/)。
户籍在中山市的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
①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含户口簿首页和个人信息页);
③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居住在中山市的外市户籍社会人员
①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在本市办理的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③毕业证书;
④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中山市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在校生
①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②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学生证上所列“家庭所在地”为“中山”的在外市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在校生
①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居住在中山市的港澳台地区社会人员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