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费标准
物业 | 别墅 | 商品房 | 经济适用房 | 地下车库 | ||
有电梯 | 无电梯 | 有电梯 | 无电梯 | |||
维修资金交存金额(元/㎡) | 200 | 120 | 75 | 100 | 60 | 80 |
别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200元/平方米;
商品房有电梯的为120元/平方米,无电梯的为75元/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有电梯的为100元/平方米,无电梯的为60元/平方米;
地下车库为80元/平方米。
①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买受人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前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②房屋竣工后尚未售出和建设单位自留的物业,由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③自建、代建的房屋,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参照商品房的交存标准执行,由房屋所有权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注意:标准实施前已按原标准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不再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