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工作人员)招聘
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
报名流程:点击进入
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品行端正,有志于教育事业;
2.专业对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
5.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文化课教师岗位:
1.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或普通高校普通类第一段录取专业,且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
3.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5.第一批录取的普通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6.浙江师范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7.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40%。
专业课教师岗位:
1.音、体、美、学前教育教师:参照文化课教师岗位招聘条件;
2.其他专业课教师: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排名前50%(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成绩排名不限)。
工作人员岗位:
参照文化课教师岗位招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