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打印
参保人通过线上或银行缴费的,均可在全市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经办银行打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作为缴费凭证。
登录江苏电子税务局网站首页(点击进入),进入“公众服务”,点击“社保缴费凭证打印”,通过手机号验证,自行下载pdf文件进行打印。
登录江苏政务网—综合旗舰店—省税务旗舰店,链接“个人服务”事项中的江苏社保电子票库(网址:
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096/index.html)。缴费人需要先注册个人账号,然后登录系统,点击“江苏社保电子票库”,自行下载pdf文件进行打印。
咨询电话
医保政策咨询热线:12393,12345;
税务缴费咨询热线:12366。
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在本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持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