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研究后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3年9月15日通过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