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及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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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需附件上传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9:00-10月22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东阳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报名。
http://bwyg.dongyang.gov.cn:8081/bwryMng/unifSignUp/bwIndex.shtml?type=pc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10月17日9:00-10月22日17: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及未通过审核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核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必须在报名期限内改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改报),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报名岗位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应聘人员岗位改报时间:10月23日上午9:00-11:00。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请考生务必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东阳人社”公众号。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在东阳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平台http://bwyg.dongyang.gov.cn:8081/bwryMng/unifSignUp/bwIndex.shtml?type=pc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
1.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和笔试
(1)驾驶员岗位进行驾驶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面试;
(2)专职消防员岗位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面试;
(3)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的划定标准:按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取到小数点后一位)划定笔试合格分。以笔试合格分的80%为最低录用分数线。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向招聘单位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
各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将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东阳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试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他岗位的面试合格分为60分,驾驶员岗位和专职消防员岗位的面试合格分为5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已有工作单位的或已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材料。未提供材料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协议)关系的将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办法
驾驶员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专职消防员的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他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如总成绩相同,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其他岗位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1.驾驶员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
2.专职消防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
3.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4)考察合格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5)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各个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工作经验”是指以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为准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 2023年9月30日止。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验。
(4)年龄相关说明: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 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的,即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东阳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有关通知(领取准考证通知、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网上公布),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6)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我局劳动关系科(电话:0579-86675811、0579-86675215)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