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条件: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行5年一周期,包括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
(一)申请首次注册应符合以下条件:
1.聘用为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或聘用为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在岗教师;
2.首次任教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教师,或已经任教但未申请过资格注册的教师;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4.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完成试用期或上一年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
6.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申请定期注册应符合以下条件:
1.聘用为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或聘用为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在岗教师;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至2023年12月30日,上一周期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注册与首次注册相一致、且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5.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6.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