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区残疾证新办
受理条件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如是异地办理需持有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办理地点
沧州市新华区永济东路29号新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
沧州市运河区黄河路38号黄河路派出所3楼残联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受理-评定-审核-办结(共需约15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病例复印件
注:具体需要材料以咨询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
0317-3010039;0317-7580959;0317-2014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