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东莞教师资格证面试报考流程一览
(一)个人信息核对
考生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须携考生身份证、网上打印的笔试成绩列表、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27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于11月3日起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须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面试报名流程如下:
(三)现场审核
为进一步便利考生,2023年下半年东莞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审核改为网上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于2023年11月13日8:00前微信扫码注册、登录小程序(二维码如下),并上传资格审核所需的相关材料。审核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附件1》,现场审核小程序操作指引见《附件2》。
审核二维码
面试资格审核小程序上传以下面试审核材料:
1.东莞市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3)毕业证书(非在校生还需提供近期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及近期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者,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
2.在东莞市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及近期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3.在东莞就读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及近期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者,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毕业(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4日24:00前。
考生通过材料审核后,须于11月14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面试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2023年12月4日至12月9日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日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两份,考生一份,考官组一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三类: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
1.考生自带(也可由考点提供)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2.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的考生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1月10日。
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PDF版考试合格证明。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东莞考区报考现场审核流程和注意事项
2.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审核程序考生操作指引
3.学籍证明(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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