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6月起初次引进到我区企业工作(初次参保为准),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连续满2年的本科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一年内)
问:一次性生活补助对象有哪些?
答:2019年6月起初次来秀洲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与秀洲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在嘉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 企业引才团队奖励引进时间除外。具体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
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充说明:
答:1、政策执行时间从2019年6月1日起执行,暂定3年。
2、申请人收到补贴后,应自行按规定纳税。
3、本实施细则可根据人才发展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本实施细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与其他同类扶持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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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秀洲区一次性生活补助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