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失业保险的享受期限有多长?
答: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提高为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的90%,即1629元。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两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补充: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地点:
莆田市劳动就业中心:
0594-2698602
仙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594-6736986
城厢区劳动就业中心:
0594-2272021
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
0594-2377003
涵江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594-3596733
秀屿区劳动就业中心:
0594-5886233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0594-5952626
湄洲岛劳动就业中心:
0594-5094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