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毕业生能落户沈阳吗?
可以,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可以办理落户沈阳。
办理条件:
(1)技工学校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
(2)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建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
(3)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
办理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或学校证明)、毕业证书;
【注】
A.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a.技工学校可通过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查询不到或存疑的,技工学校在校生需由学校所属地人社部门出具认定材料。
b.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需到沈阳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学籍信息核验;高校在校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B.毕业生(含往届),需提供毕业证:
a.技工学校毕业生可通过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b.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查询;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发证机关为沈阳市教育局的(毕业证照片处加盖沈阳市教育局钢印),2000年(含)以前毕业的,到沈阳市档案馆开具毕业证验印档案证明材料;2001年(含)以后毕业的,到沈阳市教育局档案室开具毕业证验印档案证明材料,并加盖沈阳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专用章。
c.查询不到或存疑的,技工学校毕业生需由学校所属地人社部门出具认定材料;高校毕业生需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3)落户地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
1. 除上面“投靠落户”规定外,其他人员落户均可携配偶、子女、父母落户。携带配偶落户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携带子女、父母落户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比如出生医学证明或单位人事档案或学生档案等)。
2.落户地相关材料(符合上述落户政策的人员可选择如下落户地办理):
(1)申请人选择居民家庭户,需提供户主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
(2)申请人选择单位集体户,需提供单位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3)申请人选择派出所集体户,需由派出所提供户口簿首页,只允许本人单独落户。
(4)申请人选择租赁房屋落户的,经房主同意后,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同一房屋三年内不得重复办理落户。
(5)在校生办理落户,可选择落户学校集体户,只允许本人单独落户。
3.对相关办理要件存疑的,公安机关应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配合。
4.办理落户实行“二个一”服务,即“一次性”告知,“一站式” 即时办结。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可以即时办理。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要及时告知申请人有关情况。
5. 申请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承诺办理落户的,公安机关将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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