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
1.认定机构:
兰溪市内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认定机构选兰溪市教育局。
2.选择确认点:兰溪市教育局
3.上传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图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个人承诺书”中的“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证书信息”。
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学历学籍信息”。
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通讯地址
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申请人签收。
受理审核决定
1.材料和思想品德审核:申请人于10月23日前提交电子材料详见附件3。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兰溪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邮箱(173404367@qq.com),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例:小学语文 张三 13xxxxxxxxx)”。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网上审核通过的信息不需要提供。特别提醒,以居住地参加认定的社会人员,必须上传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以兰溪户籍参加认定的社会人员,不必上传户籍信息。
2.认定时间:本机构审核材料,2023年11月下旬明确受理意见,作出认定决定,并通过兰溪教育局网站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送达
2023年12月中旬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自行存入个人档案),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
咨询电话和网址:
兰溪市教育局:0579--88820207
兰溪教育网: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433577/index.html
附件点击下载:
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2.体检表
3.申请材料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