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地方特产2023-10-31 12:08:15无忧百科

武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武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01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02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03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本文标签: 失业保险金  期限  个月  前次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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