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委托提取
可办业务
进入“租房委提”菜单办理租房委提申请、解除和明细查询等业务。
可提取额度
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且符合本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扣除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新市民 (非本市户籍)或青年人 (40 周岁以下)无须扣除相应缴存额。
除此次上线的新功能以外,还可以通过“苏周到”APP进行公积金账户和贷款信息查询、办理外地公积金账户转入、账户转出到园区、贷款月还款额调整、贷款还款方式变更、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和退休提取等公积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