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结婚证办理指南一览
一、办理对象要求
1、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结婚双方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结婚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结婚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结婚双方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结婚证办理所需材料
1、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4、结婚双方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4厘米。应当是证件照,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三、办理流程
结婚双方出示证件→结婚双方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五、办理机构
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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