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缴是指单位按月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总缴存到归集专户,并由业务委托银行计入职工的个人账户。
办理流程:
(一)线下(柜面)汇缴
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到单位所属归集业务委托银行窗口办理:
1、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补)缴书》、《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缴变更清册》纸质版三份并附电子版(有职工账户启封或封存时填写);
2、《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清册》纸质版三份并附电子版(有新开户职工时填写)。
(二)线上(网厅)汇缴
1、单位携带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用户服务协议》到中心本部、各分中心归集窗口签订协议;
2、单位携带签订好的《银川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用户服务协议》及《银川住房公积
金单位开通/变更网上业务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单位所属归集业务委托银行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开通/变更业务(面签);
3、单位经办人登录宁夏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网址http://www.nxzfgjj.com),进入
“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用户登录—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自助办理单位网上汇缴:提交汇缴书—转账—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