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的收费、供暖工作即将展开,为了您方便快捷的办理缴费业务,现将收费安排及试压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供暖期限及收费标准
(一)供热期限:137天(11月16日至来年3月31日)。
(二)价格标准(按建筑面积收费)
1. 居民暖价:23元/平方米,非住宅暖价:34.5元/平方米。
2. 换热器费:100元/台(主动缴纳),200元/台(非住宅及稽查发现)。
收费安排
(一)缴费方式
1. 协议供暖小区暖费由物业统一收取。
2. 微信公众号、招商银行APP缴费(缴费方法公众号内查询)。
3. 临时收费服务点(详见附件),请持《用热证》缴费,支持现金、微信、支付宝、刷卡,临时点逾期未缴用户至客户大厅交费。
(二)缴费时间
1. 临时收费点、客户大厅:每天8:00---15:30
2. 微信公众号、招商银行APP缴费:24小时
3. 收费截止日期:微信公众号、网上缴费10月17日至11月10日前,客户大厅11月15日前,逾期将不办理暖费收取业务。
(三)联系方式
烟台东部热电客户服中心-金帝御景小区南门东,4329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