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符合条件的国五排放二手小汽车可以办理迁入海南业务。
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属小汽车的需提供指标证明文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需提交居住证。单位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并提交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属委托代理业务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档案(实现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传递的除外)。
4.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强险凭证。
6.属委托代理业务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机动车交强险凭证第三联原件或电子保单加盖保险公司印章(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